献血者知情同意:“告知义务”及“告知内容”
发表时间::2019-12-13 阅读次数:次 作者: 来源:无偿献血宣传科普在线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中,第5条的内容就是:献血者知情同意;其中第一点:“告知义务”,即血站工作人员应在献血前对献血者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并取得献血者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那么,献血前血站工作人员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应告知献血者哪些内容呢?今天小编就来为你细细分解:
1、献血动机
无偿献血是出于利他主义的动机,目的是帮助需要输血的患者。请不要为化验而献血。国家提供艾滋病免费咨询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服务,如有需要,请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联系电话可查询全国公共卫生公益热线12320)。
4、实名制献血
根据《血站管理办法》规定,献血者在献血前应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血站应进行核对并登记。冒用他人身份献血的,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5、献血者献血后回告
献血者如果认为已捐献的血液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尽快告知血站。血站应当提供联系电话。
6、献血反应
绝大多数情况下,献血是安全的,但个别人偶尔可能出现如头晕、出冷汗、穿刺部位青紫、血肿、疼痛等不适,极个别可能出现较为严重的献血反应,如晕厥。医务人员应当对献血反应及时进行处置,献血者应遵照献血前和献血后注意事项,以减低献血反应的发生概率。
7、健康征询与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须对献血者进行健康征询与一般检查,献血者应该如实填写健康状况征询表。不真实填写者,因所献血液引发受血者发生不良后果,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8、血液检测
血站将遵照国家规定对献血者血液进行经血传播疾病的检测,检测合格的血液将用于临床,不合格血液将按照国家规定处置。血液检测结果不合格仅表明捐献的血液不符合国家血液标准的要求,不作为感染或疾病的诊断依据。
9、疫情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血站将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等检测阳性的结果及其个人资料。
10、献血者知情同意
献血者应认真阅读有关知情同意的资料,并签字表示知情同意。
这样,一个完整、规范、人性化的献血前“告知义务”就完成了。小伙伴们,不知道你有没有享受过这种国家标准级的“告知义务”呢?
备注:详情可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出入之处请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来源:无偿献血宣传科普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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