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及志愿服务奖拟表彰名单公示
发表时间::2024-04-25 阅读次数:次 作者: 来源:未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的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启动了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工作。
按照《关于统计报送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信息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4〕84号)文件精神,现对安庆地区符合申报2022-2023年度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541名献血者、志愿服务奖41名志愿者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5月1日。
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拟表彰名单
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拟表彰名单
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志愿服务奖申报条件
一、评奖标准
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的规定: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二)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三)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四)终身荣誉奖,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
1.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
2.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
3.《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公布前的无偿献血次数可以累加计算。
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的规定: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用以奖励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工作的个人。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一星级”,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100小时的志愿者;
(二)“二星级”,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300小时的志愿者;
(三)“三星级”,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600小时的志愿者;
(四)“四星级”,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1000 小时的志愿者;
(五)“五星级”,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1500 小时的志愿者;
(六)“终身荣誉奖”,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年且累计时间超过 20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的志愿者。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为更好地服务献血者,便捷地进行申报查询和确认工作,本次申报在支付宝、微信的“全国电子献血证”小程序中(支付宝或微信搜索“全国电子献血证“),新增了“表彰申报”和“表彰查询”两大功能。
支付宝
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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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查询及确认
通过“表彰申报”功能,献血者可以查询是否在本次拟申报名单中。
如在本次拟申报名单中,献血者可以自行选择申报地所在的采供血机构(2022-2023表彰年度内,有捐献记录的采供血机构均可选择)和领取证书类型(纸质证书或电子证书)。如不在本次拟申报名单中,将提示“您未获得2022-2023年度预表彰奖项”。如对拟申报或获奖情况有疑义的,可以联系献血所在地采供血机构,或通过“全国电子献血证”中的“意见建议与反馈”功能,选择相应采供血机构,线上反馈。
注:自行选择申报血站,此申报血站只作为模板仅供参考。
通过“表彰查询”功能,献血者可以查询本人曾荣获过的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奖项。
具有防伪功能的电子表彰证书功能也同步上线,献血者可以点击查看电子表彰证书,长按可以下载分享(目前暂只提供2020-2021表彰年度及之后的奉献奖金、银、铜奖电子证书)
申报相关事项告知
1)如献血记录或历史表彰记录存在错误导致未能准确申报的,献血者可通过“全国电子献血证”中的“意见建议”功能,提交相关材料,并与申报地采供血机构联系。
2)对于有多地献血记录的献血者,默认将由表彰年度(2022-2023年度)内最后一次献血所在地的采供血机构进行申报。献血者也可以通过前述的“表彰申报”功能,选择表彰年度内的任意献血地进行申报。
常见问题答疑
1、终身荣誉奖如何评比?
无偿献血终身荣誉奖为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将获评终身荣誉奖,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终身荣誉奖获评后,仍然可以评比其他奖项(本表彰年度前已获2次金奖,本表彰年度又满足金奖评选条件的,将同时评选金奖和终身荣誉奖。)
2、为什么会有献血量达到了但未能获评相应奖项的情况?
曾获得过表彰的献血者,本次申报时,申报奖项必须大于上次申报奖项(金奖>银奖>铜奖),才能进行申报。曾获得过金奖的献血者,在本次申报时,表彰的献血总次数需减去40*N(N为获得金奖次数),再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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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无偿献血表彰咨询电话:0556—5364021。
(编辑:金荣 审核人:左敏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