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省直各单位、各理事单位:
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宣传无偿献血工作,推动我省无偿献血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努力营造无偿献血光荣,爱心奉献的和谐社会氛围。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医疗卫生工作者和热心人士宣传无偿献血的热情,省卫生厅、省卫生记者协会联合开展 “安徽省无偿献血好新闻奖”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范围
凡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4月20日,公开发表或播出的与我省无偿献血工作相关的消息、通讯、摄影、专题、系列报道等,均可参加本次评选。
二、参评作品报送要求
1.各市卫生局接本通知后,可组织当地市县媒体和卫生部门进行初选,然后选报本地在公开媒体发表的无偿献血新闻作品8-10篇(件);省直各单位、各理事单位经过本单位初选后,可以选报在公开媒体发表的无偿献血新闻作品3篇(件);其中每位作者以第一作者署名的作品限报2篇(件)。各市卫生局在推荐的作品中,至少需要含广播、电视、摄影作品各1件。参评作品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2.所有参评作品均需提供文字稿(A4纸),并填写《参评作品推荐表》一式10份,每份《参评作品推荐表》须装订在每篇作品前面。
文字作品:附公开发表原件1份;
广播作品:附光盘1套,每张光盘1个节目,光盘上标明名称、类别、时长、主创者姓名,注明播出时间和媒体栏目,节目参评作品必须是原版播出节目,不得重新修改、编排、制作;
电视作品:附DVD光盘1套,每张1个节目,光盘上标明节目名称、类别、时长、主创者姓名,注明播出时间和媒体栏目,参评作品必须是原版播出带,不得重新修改、编排、制作;
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胶片类照片及数码影像类照片均可;必须以8英寸规格照片送评(报纸及报纸复印件不予参评),请勿装裱,不收底片和反转片;单幅或专题组照均可,专题组照(或同一系列照片)只算作1件作品;数码创意摄影作品不得参评;
广告类、形象宣传类作品、网络作品不予参评;
刻录的光盘请确认可以正常播出,损毁的光盘作品不予参评;
报送作品不符合上述要求不予参评。
3.报送时间、地点:各类参评作品均必须在2011年5月1日前报送到安徽省卫生厅新闻办公室。(合肥市长江中路221号 邮编:230001)
联系电话:0551-2601974(传真) 联系人:陈旭
三、评选办法
此次评选活动实行初评和终评两级评选。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各理事单位组织初评推荐工作。终评由终评委员会组织进行,终评委员会由省内新闻界、卫生界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选结束后,由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卫生记者协会发给获奖证书及奖金。
本次评选活动设“安徽省无偿献血好新闻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同时设组织奖。
附件: